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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/3/7
一個馬來西亞法院在反對派領袖 Anwar Ibrahim 被宣布無罪釋放之後,裁判其因雞姦罪處5年監禁。
Anwar帶領反對派於2013年5月的大選中達到最高峰。
雖然同性戀行為在以穆斯林為主的馬來西亞是非法的,但很少人因此被起訴。
Anwar 一貫主張這是政治抹黑的一部份。
記者表示,Anwar在本月競選 Selangor州的關鍵補選,將會受到法院判決的影響。
若 Anwar 贏得選舉,意味著他將成為Selangor州的州長,握有更大的權力。
美聯社報導,法院表示在他針對裁定上訴到國家最高法院之前,可以保釋獲得自由。
Anwar 在他的無罪宣判被推翻後,說:「15年後又從頭在來一次,他們想把我丟到看守所裡,這就是他們為何急切的原因。」
總理Najib Razak 派的政府需要「面對人民的憤怒」,他補充道。
然而,一個政府發言人表示:「這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,也是法院的事情,與政府無關。」
「選擇性地迫害」
Anwar在2008年被控與一位男性助理發生性關係。一所高等法院依缺乏證據清除他的指控。
政府隨即針對此判決上訴。
人權觀察亞洲區副主席(deputy Asia head ?) Robertson 博士在判決之後表示:「這真正是馬來西亞司法上黑暗的一天,顯示了當國家政治議題在它面前玩弄時的無能為力。」
記者表示,Anwar是自1957年馬來西亞獨立之後,對執政黨來說最有力量的重要挑戰者。
在2013年的選舉中,國陣聯盟在國會222個席次中贏得了133席,然而即使贏得了選舉,卻是聯盟有史以來最糟糕的一次結果。
許多馬來西亞反對判支持者反對這個結果,認為這是個受欺騙的選舉。
Anwar是前國陣聯盟的成員,但在1998年時掉出了最高領導圈並遭解職。
他隨即被指控雞姦及貪污,並因濫用職權被判6年監禁,此舉引發了廣大的街頭抗議活動。
2000年更遭到指控與妻子的司機有雞姦行為,加處9年監禁。
最後在2004年馬來西亞的高等法院推翻了雞姦的判決,將他從監獄中釋放出來。
他隨即成為了反對運動的領導者,帶領其在2008及2013的選舉中日益茁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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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不知道內情,但這怎麼看都是人權(?)領袖「成聖」的劇本阿(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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